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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年6月30日前在会展中心、佰翔会展中心举办的会展活动免收场租费用。
●我市对餐饮住宿企业用水、用气在此前执行政策的基础上有效期延长三个月。对有困难的餐饮住宿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在年4月至6月期间发生的月份抄表结算电费,允许在原规定交纳时间基础上延后一个月交纳。疫情防控期间的餐饮住宿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确因流动资金紧张、交费有困难的实行“欠费不停供”。
●我市还通过提前返还部分失业保险费、加大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扶持力度、减免部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拓宽融资渠道、使中小微企业获得银行更多信用贷款支持等方式,支持旅游会展住宿餐饮企业加快复工复产步伐,从而健康发展。
●我市鼓励A级景区实施免费开放,除按规定暂缓恢复开放的景区、景点外,年6月30日前,国有A级景区向市民游客免费开放,鼓励非国有A级景区参加免费开放活动。
●为鼓励本省游客来厦旅游,在恢复开放全省跨市旅游业务之日起三个月内,对我市旅行社组织招徕福建省内游客在厦过夜,按照住宿1、2、3晚分别给予30元/人·天、50元/人·天、80元/人·天的补助,每人次最多补助3晚,单个旅行社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来源:海西晨报(haixiche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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