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博公布研学机构管理办法

本文转自;本报讯(记者赵腾泽)7月16日,中国国家博物馆发布《中国国家博物馆研学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国博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引导社会力量开发国博社会教育资源,保障研学学员正当权益。《管理办法》规定,研学机构申请国博研学的资质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经营范围应包括文化交流、教育咨询、研学旅游活动等项目”“从事社会教育活动3年(含)以上,行业信誉良好,无被处罚记录”“有较为固定的带队教师”等。《管理办法》明确,具备申请条件的研学机构可通过国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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