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育学院中共北京市委党校中国国

北京教育学院

  北京教育学院成立于年,是北京市教委直属的成人高等师范院校,主要承担成人本、专科学历教育及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师与管理干部的继续教育,同时负责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学院网址:   依据《北京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号)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号)的要求,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年学院本次计划招聘专任教师及其他岗位人员12个。

二、招聘原则

  坚持“强化质量、优先高端、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招聘工作原则,采用校院两级管理模式。

三、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恪守工作纪律,身心健康。

  2.符合北京市相关政策要求。

  3.具有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背景和实际工作能力,了解成人教育规律,热爱教育工作,具备扎实的知识和技能基础,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性格开朗,善于与人交往,表达流利,身心健康,爱岗敬业,具有吃苦耐劳、严谨治学的精神、能积极参与学院工作。

  4.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就业派遣资格,非应届毕业生限北京户籍,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记录。

  5.第一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

  6.符合以下情况可作为优先推荐的条件之一:有海外留学(工作)经历,有高一级学历学位或职务,有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工作经历等。

  7.对受到过治安拘留以上处罚、参加过非法组织或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一律不予招聘。

  8.招收人员一般为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非北京生源国内大学应届毕业生须符合进京条件(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全脱产学习,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能正常参加年就业派遣,博士毕业生应为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原则上应为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

  9.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须符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和要求,并能于年底前完成博士后出站手续。

  10.确定拟聘人选后,将进行不少于两周的短期岗位试用。

  11.年11月30日为报到截止日期,拟聘人员需在此日期前办理入院报到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1)国内应届毕业生:北京户籍人员在截止日期前,需正式取得最终学历学位证书,并办理入院报到手续,外地进京落户人员需在年7月31日前正式取得最终学历学位证书,在截止日期前,办理入院报到手续;

  2)国内博士后出站:截止日期作为博士后出站接收函的最终有效截止时间;

  3)留学归国人员:截止日期前,准备齐全就业落户材料,并送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具体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要求为准,学历学位认证一般需时1个月左右)

  4)调动人员:截止日期前,办理入校报到手续。

四、招聘具体岗位及要求

  详细的申报岗位信息,见附件1《北京教育学院年公开招聘计划》。

五、招聘程序

  岗位申报时间:即日起至年3月31日;

  招聘方式和考核流程如下:

  1.符合条件者请按要求如实填写附件2《北京教育学院年应聘人员登记表》(请将此表行距缩小、字体调整适宜,不得超出2页A4纸)、附件3《北京教育学院年应聘人员名册》,并将相关证明材料照片电子版发送至制定邮箱(见附件1),邮件主题须以下列形式注明“应聘岗位-专业-学历-毕业院校-姓名”,附件主题定为:姓名+应聘岗位+手机号码。

  学院根据上述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的初审,初审通过后,专任教师参加试讲,非专任教师参加笔试。

  试讲及笔试前,应聘者须根据学校时间安排,携带能反映个人情况证明材料的原件(身份证、户口、第一学历学位及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可持在校证明),到学院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2.根据试讲、笔试的得分高低,按1:4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学院成立招聘工作小组,对面试人员打分评判,并按照试讲(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计算综合得分,依次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实习人选。用人单位组织不少于两周的工作实习,并对实习表现进行评价打分。

  4.学院按照试讲(笔试)、面试、实习成绩分别占30%、40%、30%的权重计算综合得分,确定拟聘人选后,组织拟聘人选进行体检及政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号执行。合格者经学院审批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无异议者予以聘用,办理聘用手续。

六、相关说明

  ⒈应聘各类岗位人员,须遵守北京市人社局相关规定,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需同时符合北京市进京落户条件。

  ⒉应聘者须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材料存在虚假不实之处,将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

  3.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4.非京籍留学回国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留学回国人员办理就业报到和落户手续的相关要求。

  5.聘用人员岗位等级:经见习期考核合格,拟聘用的硕士研究生一般聘在专技十二级及以上,拟聘用的博士研究生一般聘在专技十级及以上。入职后订立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聘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学院有权解除合同。

  6.全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处全程监督。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7.诚实守信。对不按时参加现场确认、考试或体检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违反招聘规定,提供虚假信息、证件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取消应聘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考察环节中如有弃权者,学院将按分值高低依次递补。

  因应聘者本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与我院签订接收意向,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经批准聘用后,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照国家、北京市及我院有关规定执行。

八、相关信息

  主管部门:北京教育学院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82089

  通信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二)热爱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品行良好;

  (三)具有拟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四)本科生需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研究生需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在校期间所修课程全部合格,无补考纪录,毕业时能取得相应学位,否则不予接收;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回避制度要求;

  (七)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需符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的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

  1、报名时间:年1月25日至年2月25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报名。请在附件中下载并填写《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年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电子邮件请务必以“姓名—用人部门—专业—学校—学历”(如:王强—哲学教研部—中国哲学史—中国人民大学—博士)格式作为邮件主题和附件题目发送至bac

.   (二)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面试或试讲人员名单后以电话形式通知入选者。应聘者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试、考核

  我校一般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于不同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试讲等多种方式进行,内容以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为主,择优聘用。

  试讲:对于教学科研岗位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考核。试讲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照1:1的比例,根据试讲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选。

  笔试、面试:除教学科研以外的其他岗位采用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照岗位数与应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不足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按照50%、50%比例加权。按照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选。

  (四)政审、体检

  (五)校委会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政审情况,以及市人力社保局对外地生源进京审批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六)公示

  对于拟聘人员将在学校校园网上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祝老师或齐老师

  联系-,-

  联系 中国国家博物馆根据工作计划,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招聘岗位及数量

  事业编制,总计10人。

  战略规划处副处长(管理六级岗位)1人;

  国际联络部国际事务主管2人;

  数据管理与分析中心数据分析师2人;

  信息技术部工程师2人;

  库房管理员3人。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5.原则上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6.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7.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过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详见附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员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2月22日,通过中国国家博物馆   同一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5:1。如岗位报名人数不足5人,中国国家博物馆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照该岗位实际报名人数进行考试。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中国国家博物馆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将通过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或考核,并将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中国国家博物馆   中国国家博物馆将根据岗位需求及实际情况组织考试及考核,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60分(含)以上,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原则上按5:1比例进入面试,如进入面试实际人数不足,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中国国家博物馆通过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六、考察体检和公示

  1.根据考试考核成绩,按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我医院进行。

  2.考察:由中国国家博物馆组织考察小组,赴拟考察人员工作单位进行考察谈话及查阅档案。

  3.公示: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经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务会(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决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平台和中国国家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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